斋马清风丨廉洁也是一种生活习惯

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4-12   点击数:


 

《旧唐书·冯元常传》:(元常)从父弟元淑,则天时为清漳令,政有殊绩,百姓号为神明。又历浚仪、始平二县令,皆单骑赴职,未尝以妻子之官。所乘马,午后则不与刍,云令其作斋。身及奴仆,每日一食而已。俸禄之余,皆供公用,并给与贫士。人或讥其邀名,元淑曰:此吾本性,不为苦也

 

冯元常,唐官员,先得唐高宗信赖,后遭武则天忌恨致死,唐中宗时为其平反,命为忠臣之门。冯元常有一位堂弟叫冯元淑,武则天时曾任清漳令,政绩显著,百姓称其为神明。又历任浚仪、始平二县令,赴任时,只单人骑马前往,不带妻子儿女。他所骑的马,午后就不再添喂草料,说是让它作斋。自己和奴仆们一样,一天只吃一顿饭。俸禄有余下来的,都充作公用,或用来周济穷人。有人嘲讽他是为了获得好名声才这样清苦,冯元淑则说:这是我的天性,并不觉得苦啊。

 

冯元淑出身官宦世家,可谓名门望族,其父冯捷、祖父冯慈让、高祖父冯灵绍、天祖父冯嗣兴都曾入朝为官,但他并没有沾染某些官二代”“官三代的恶习。这可能要归功于良好的家风熏陶,使他养成了严格自律、以身作则的好习惯。其所言此吾本性,不为苦也,是真情流露,而非人前做作。他对马的要求也类于自己,早上喂了下午就不再喂,而且还美其名曰令其作斋。后人遂以斋马清风为典,称颂地方官员居官清廉。黄庭坚《送徐隐父宰余干二首》有言:赘婿得牛庭少讼,长官斋马吏争廉。第一句引用赘婿得牛之典,寄语徐隐父断狱明决公正;第二句化用斋马清风之典,希望徐隐父从政清正廉洁。

 

廉洁也是一种生活习惯,既需要养成过程,也需要养成方式。冯元淑从走马上任到日常生活,从自身到自己的身边人,甚至于到自己的马,都有一个共同的要求,就是俭朴没有例外,奢靡不开口子。开始时,可能会不适应,慢慢地就习惯了。当俭朴和廉洁成为人的生活习惯之后,也就不会因之而苦,因之而累,反而会因之而快乐,因之而轻松。


(尚之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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