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生明,偏生暗

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13   点击数:


临事当无心,无心则公。有心则偏,传曰:公生明,偏生暗。

 

——宋·李元弼《作邑自箴》

 

古代地方官员基本上既是行政长官,又是司法长官。司法裁判最需要公平。那么,怎样才能公平,做到不偏不倚?

 

李元弼强调,审案时,要做到无心,无心则公。明朝的杨昱在《牧鉴》中说:心虚则公平,公平则是非了然易见,当为不当为之事自知。无论是无心还是心虚,都是指审案之前,如果没有成见,就可以公平。如果已有成见,很可能影响判断,成见成为偏见。

 

古代衙门审案的大堂,都要高悬一面牌匾,上书明镜高悬几个大字。为什么用明镜高悬来表示审案公平,没有偏见?这里有几个意思。

 

明镜高悬的一个意思是,镜子能够洞察一切真相,就像古代所说的照妖镜之类,用来照一下,妖魔鬼怪无所遁形。这样,镜子被赋予一种特殊的功能,就是透过镜子发现真相。就像后来的显微镜、放大镜、望远镜等等,都是通过镜子这种特制工具,帮助人们看清肉眼所不易看到的真相。那么,大堂明镜高悬,首先是真相无法隐瞒、无处遁形。

 

其次是,镜子是空的、虚的,里面本来没有装载任何东西,它是一种非常好的反射工具,客观事情是怎么样,它就怎样反射,一点都不作假,也不遗漏。也就是说,它非常公平,是是非非一目了然,没有任何歪曲和偏见。

 

镜子的隐喻,对于审案是有借鉴意义的。如果法官的内心就像镜子,在审案之前没有一点成见,完全按照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进行判断,那么,就能做到公平无私。

 

但是,人们生活在社会之中,会有很多因素影响裁判的公平性。

 

小说《儒林外史》有一个情节,乡绅严贡生在弟弟死后,为了霸占其财产,借口赵氏原不是正妻,要将自己的二儿子立为二房之嗣,继承弟弟留下的财产。赵氏马上到衙门喊冤,表明自己本来是妾不假,但早已被严贡生扶为正妻,不该被剥夺继承权。凑巧的是,受理该案的汤知县也是妾生的,于是判了严贡生败诉。

 

这说明什么呢?说明一个妾生的人,当他审理与妾有关的案子时,其出身背景对他们的立场就会有影响。这是严贡生没有想到的。严贡生当然应该败诉,但不是因为他不占理,而是因为他碰巧遇到一位妾生的县长。事实上,审理案子的时候,审案官员的出身、亲属关系、籍贯、性别、民族等等,都可能对他的裁判造成影响,使裁判偏离方向。要让审案前完全没有成见,事实上也不可能,问题只在于让这种影响最小化。

 

一个公平的判断如何作出?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·罗尔斯《正义论》中,提出一个无知之幕的假设。就是说,一个判断力正常且理性的人,当他对自己的一切处境、利益等处于完全无知的情况下,处于超然立场,就不会受到自己的成见或利益等的影响,才能完全根据理性作出判断,这就是著名的无知之幕的假设。

 

无知之幕的假设,临事当无心的要求,虽然并不能完全做到,但可以无限地向这个方向靠近。审理案件时要求回避之类的制度,就是将与案件有关,可能影响公平审理的法官,先排除在外,尽可能由没有利害关系、从而成见更少的人审理案件。这样才会在程序上逐步向公平接近。

 

(梁发芾)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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