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不畏吾严,而畏吾廉;民不服吾能,而服吾公。公则民不敢慢,廉则吏不敢欺。公生明,廉生威。
——明·曹端 年富《官箴》
这则36字官箴,立于西安碑林,影响十分巨大,其故事也颇为传奇。为什么仅仅36字,还要署名两位作者?因为它确实不是出自一人之手。
这则官箴的起源,要追溯到明代的理学家曹端。
曹端,明初河南渑池县人。曾任霍州学正,在霍州十余年,得到学者士人的敬慕。
曹端有次还乡,临行前才知道他的上司有一位亲信叫袁伦,在曹端的家乡做官,而这位亲信又是曹端的门生。上司对曹端交代,要他为袁伦写封举荐信,回来他就可以升官。既提携了自己的门生,又可以升官,可以说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事。还乡后,曹端发现袁伦为官不公,鱼肉百姓,奢靡腐败,贪图享乐,十分痛心。于是上门找他深谈,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。
曹端为官清廉,一生清贫,1434年卒于霍州学正官署任上。患病期间,曹端对前来探望的霍州知州说:“诸大夫能宽一分,则民受一分之赐。吾无遗恨矣!”他死后,家中竟然没有钱财让他回归故里安葬,只能留葬在霍州。
曹端重视自思、自省,修身养性,倡导为政要“公廉”。公元1414年,他的学生郭晟刚刚被擢升为西安府同知,向老师曹端请教为官之道。曹端回答说:“‘其公、廉乎!’古人云: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,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。公则民不敢慢,廉则吏不敢欺。”
比曹端晚生19年的明代年富,是历事明成祖、仁宗、宣宗、英宗、代宗、宪宗六帝的名臣。他在山东巡抚任内,在这段话的后面增加了“公生明,廉生威”6个字,提升了这则官箴的境界,并刻于衙署以自警和儆示各级官员。
年富去世37年后,明弘治十四年(公元1501年),山东泰安知府顾景祥发现了这块碑,重刻这则官箴,并题跋:“右箴言,简而意甚周。昔年恭定抚治东藩时,尝刊行以儆有位者,今贞庵主人乃重刊以自儆。”
公元1758年,大清泰安知府颜希深于旧科房残壁中,发现了顾景祥刻的官箴碑,将碑移到署内西边走廊,当作自己以及辖区内官员的座右铭。
公元1814年,他的儿子颜检任山东盐运使时,从泰安知府汪汝弼处得到其父所刻官箴拓片数十本,拓片有其父亲的题跋,令人重新将它刻在署内办公的厅堂。公元1815年,他升任浙江巡抚后,将此官箴“重摹上石嵌诸厅壁”,重刻时加上了其父的题跋。
公元1822年,颜检的儿子颜伯焘被任命为延榆绥道,颜检将增加了题跋的官箴拓本交给儿子。颜伯焘请长安令张爱陶重刻石碑,放到碑林去,示戒同僚,以便广泛传播。这就是现存于西安碑林的36字官箴碑。
这36字官箴中,曹端创作的30字显然是主体,而年富增加的6字具有正面总结的意义。在36字官箴的传播中,颜氏祖孙三代做出了很大贡献。
但吊诡的是,为传播36字官箴做出贡献的颜伯焘本人却是个巨贪。虽然如此,这并不影响这则官箴本身的价值。
(梁发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