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

作者:   来源: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9-12   点击数:

武山县温泉镇原党委书记刘毅违规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问题。

20227月,刘毅利用管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工作便利,违规套取该镇19个村共管共享项目资金19万元,用于支付单位暖气改造等费用,损害群众利益。20255月,刘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
秦安县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桑根基、原业务主办人员李逢春违规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问题。

20103月,桑根基和李逢春在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工作中,审核把关不严,致使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刘某通过审核,违规领取养老金27.31万元。202411月,桑根基和李逢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违规领取资金已退回社保账户。


甘谷县西坪镇石沟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高恩铭挪用侵占扶贫互助资金问题。

20186月至201912月,高恩铭利用担任石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职务便利,通过骗取或借用本村村民身份证、惠农卡等证件,编造扶贫互助协会借款资料、担保资料等方式,挪用双助贷资金16笔共计18万元,由个人支配使用。202411月,高恩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202412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


制作:毛玉煜  校对:张莉  审核:王彬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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