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1-02 点击数:
说明:
1、请学院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在操办婚庆前填写此表,直接领导签字后交学院纪检监察室(综合楼510室)。
2、若实际情况与报告情况不一致,请在事后一周内做出说明,将说明交学院纪检监察室(综合楼510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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